拼音zăi jì
注音ㄗㄞˇ ㄐㄧˋ
繁体載記
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,以别于本纪和列传。
犹记载。指书籍。
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,以别于本纪和列传。
引《后汉书·班固传上》:“固 又撰功臣、 平林、新市、公孙述 事,作列传、载记二十八篇,奏之。”
唐•刘知几 《史通·题目》:“唯《东观》以 平林、下江 诸人列为载记。顾后来作者,莫之遵效。”
清•赵翼 《廿二史札记》卷一:“《晋书》於僭伪诸国数代相传者,不曰世家,而曰载记。”
犹记载。指书籍。
引清•张溥 《<农政全书>序》:“公察地理,辨物宜,考之载记,访之土人。”
记述偏方割据的事,称为「载记」。如《晋书》的十六国载记。
载记,史书体裁之一,记载不属于正统王朝的割据政权的事迹。汉·班固作史时最早列此目,后《晋书》、《四库全书》等沿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