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书刊报纸等印刷品在排校中的第二次校对。
依据原稿核对校样,完成校对职责中的各项任务,继续消灭初校遗留的差错,消灭一切排版上的错误,包括文字、数字、符号、标点、图表、公式等错误及格式错误。并核对初校所改之处是否正确,做到灭错率为80%或留错率规定值之内(一般在1/15000之内)。发现原稿中存在的各种差错或不妥之处,用铅笔在校样空白处提出疑问或填写“原稿疑问单”,提请编辑部门解决。